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代理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单位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单位;
2、标包划分:1个标段;
3、服务内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5、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6、服务质量:所提供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及相关材料必须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范,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核,以及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7、最高投标限价:实训楼等扩建项目竣工结算金额的1.5‰,上限不超过25.50万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
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3.4具有财务决算编制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且执行有效。
3.5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财务决算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3.6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决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即可);
3.9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或承诺书;
3.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11法人授权书,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1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2.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2年11月25日9: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11月25日9:30分在吉林省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2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磋商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项目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人:刘冰,陈新立
联系电话:0431-8554102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 付艳
联系电话:176440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