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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党委宣传部 张续馨 信息来源: 科学技术处 张娜 发布日期: 2021-09-14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育科研字〔2021〕1号)文件,现组织此项成果推荐工作。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优秀教育科学成果奖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成果,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每人限报一项。

2.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编)牵头申报。

3.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多人合作的丛书可以整体参评,单册不能参评。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包含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本 届 评 奖 活 动 采 取 在 线 申 报 方 式 ,申报 地 址 为http://221.8.23.124:8082 ,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为 2021 年 9月 13 日—10 月 9 日。

2.线上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获奖,转载引用、示范推广或被采纳以及社会影响等。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报告全文及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的复制比检测报告等。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

3.在线申报时,申报表及活页在信息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 2 个 PDF 文件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50 兆。

4.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5.纸质版报科技处308室,时间截止10月9日。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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