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 |
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6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0-09-02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6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0]9号)文件通知,现组织第16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申报。

一、成果说明

成果评奖分为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报告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设一、二、三等奖。

论文、著作要求:自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表、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

课题研究报告要求:自2018年7月2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已结题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

二、成果材料要求

1.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1份、汇总表1份。

2.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网络打印版(非复印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3.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成果参评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参与人申报成果需提交具有负责人签字的授权说明)。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


|返回|